2024年度重大决策预公开目录
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政府
关于公布茌平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
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
各乡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区政府各部门(单位):
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,推进科学、民主、依法决策,根据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》《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》等有关精神,现将《茌平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》予以公布,并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、专家论证、风险评估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。
二、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负起责任,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,及时将决策草案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。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,不得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。
附件: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
目录
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政府
2024年4月30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附件
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政府
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
序号 | 决策事项名称 | 拟决策时间 | 决策依据 | 决策程序 | 实施计划 | 承办单位 | 完成时限 |
1 | 聊城市茌平区东邢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| 2023.09 | 1、《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(试行)的通知》(鲁政字〔2022〕196号) | 公众参与、专家论证、风险评估、合法性审核、广泛征求县直各部门各单位意见,经区委、区政府审议通过后公布并实施 | 征求意见、风险评估、合法性审查、经研究后公布并实施 | 市生态环境局茌平区分局 | 2024.12 |
意见征集→风险评估→会议纪要→正式文件→政策解读 | |||||||
2 | 聊城市茌平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(2023-2035 | 2023.10 | 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((2022年第二次修正)); 2、《国土空间调查、规划、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》(试行); 3、《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指南》(征求意见稿); 4、《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(2018年修正)》; 5、《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(2019年)》; 6、《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》; 7、《山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》(2013年); 8、《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》; 9、《山东省“三线一单”管理暂行办法》; 10、《聊城市城乡规划条例(草案)》(2017年); 11、《聊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》; 12、《聊城市工业园区规划设计导则》; 13、《聊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(2021-2025年)》; 14、《聊城市“三线一单”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》(聊政发〔2021〕6号; 15、《聊城市国土空间规划(2021-2035年)》(送审稿); 16、《山东省茌平县城市总体规划(2015-2035年)》; 17、自然资源部2022年10月14日下发的山东省“三区三线”矢量成果。 | 公众参与、专家论证、风险评估、合法性审核、广泛征求县直各部门各单位意见,经区委、区政府审议通过后公布并实施 | 征求意见、风险评估、合法性审查、经研究后公布并实施 | 茌平经济开发区 | 2024.6 |
意见征集→专家论证→风险评估→会议纪要→正式文件→政策解读 | |||||||
3 | 茌平区国有建设用地考古前置工作实施方案 | 2024.04 | 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 2、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》(中办发〔2018〕54号) 3、国务院办公厅《“十四五”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》(国办发〔2021〕43号) 4、《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》 5、山东省委办公厅、山东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方案》(鲁办发〔2019〕21号) 6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若干措施》(鲁政办发〔2021〕8号) 7、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《关于推进国有建设发掘前置工作用地考古调查勘探的实施意见》(聊政办字〔2022〕39 号) | 公众参与、专家论证、风险评估、合法性审核、广泛征求县直各部门各单位意见,经区委、区政府审议通过后公布并实施 | 征求意见、风险评估、合法性审查、经研究后公布并实施 | 区文化和旅游局 | 2025.1 |
意见征集→专家论证→风险评估→会议纪要→正式文件→政策解读 | |||||||
4 | 聊城市茌平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方案 | 2023.10 | 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自标纲要》 2、《中国儿童发展纲要》 3、《山东省“十四五”儿童发展规划》 4、《关于开展第一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的通知》 5、《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》 6、《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聊城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方案的通知》(聊政字【2022】32号文件) | 公众参与、专家论证、风险评估、合法性审核、广泛征求县直各部门各单位意见,经区委、区政府审议通过后公布并实施 | 征求意见、风险评估、合法性审查、经研究后公布并实施 | 区妇联 | 2024.6(目前正在会前审查,审查完毕后按程序发布) |
意见征集→专家论证→风险评估→会议纪要→正式文件→政策解读 |